关于开展武汉科技大学2020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工作的通知

2020-11-12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强创新能力培养,不断提高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根据《武汉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管理办法》(武科大研发〔2020〕6号)的要求,各学院应组织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在籍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思想品德好,学风端正,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课程学习成绩优良。

(二)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好的科研积累,有一定的阶段性成果,经学院鉴定具有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养潜质,并提交包含研究生学习和成绩情况、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学术水平、科学道德等方面的综合推荐书面材料。

(三)已完成学位论文开题,选题紧密结合本学科研究热点和前沿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预期能取得创新性成果。选题为在研国家级项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指导教师学术水平较高,指导能力优、责任心强,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或影响力。近三年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获各级奖励的,可优先考虑。

(五)在籍一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如其导师觉得确有发展潜质,且课程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经另外两名硕士研究生导师实名推荐,方可申报。

二、资助数量和方式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当年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总数的5%。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资助金额为4000-8000元/人,资助经费由各学院自筹。

(三)资助金分两次发放。获批资助的硕士研究生,在中期考核通过后,发放资助金额的二分之一。提出硕士学位申请后,经学院分评定委员会审定,取得预期成果,发放资助金额的二分之一。

三、资助审批程序

(一)学院制定评选细则

1、学院需在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基础上制定详细评选细则,明确项目的申请条件、遴选程序、中期考核、结项验收和资助标准等要求。经学院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于2020年12月16日前将评选细则的盖章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青山主楼1103室),电子版发送邮箱39887075@qq.com。

2、学院应于2020年12月16日前公布评选细则并组织开展“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遴选工作。

(二)硕士生本人提出资助申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申请书》,于2020年12月25日前将《武汉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学院。

(三)学院成立专家小组,对申请资助的硕士论文选题,课题研究情况以及硕士研究生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进行考评,评选出培育资助候选人。

(四)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资助申请和专家考评结果进行审核,拟定立项资助人选,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2021年3月10日前将《武汉科技大学优秀硕士论文培育资助人汇总表》盖章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青山主楼1103室),电子版发送邮箱39887075@qq.com。

附件:

1、《武汉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申请书》

2、《优秀硕士论文培育项目受助人情况汇总表》

3、《武汉科技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资助管理办法》

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处

2020年11月12日

2020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工作通知及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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