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武汉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学籍清查工作的通知

2019-03-06  点击:[]

各学院(中心):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武科大研〔20172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学校将对超过学制或学习年限的研究生进行学籍清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籍清查年限要求

(一)严格执行学籍管理文件中关于研究生学制及学习年限的规定,即:博士生基准学制为3年,硕士生基准学制为3年(社会工作为2年);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二)已达到规定学制年限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博士2011-2015级、双证硕士2014-2015级),应当及时办理延期手续或提出退学申请。

(三)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博士2010级及以前、硕士2013级及以前)原则上统一按学生本人申请退学或学校做出退学处理决定进行。但对于目前正在积极进行论文工作的研究生,在征得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情况下,可向学院和研究生院提出特别延期申请,研究生院可视具体情况准予再延期39个月,此类延期者在批准期限内仍不能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一律作注销学籍处理。

二、学籍清查材料提交及结果处理

分以下三种情况:

(一)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

1.超过学制年限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提出延期申请的:提交签字完备的《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延长学年申请表》;

2.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但仍在积极进行论文工作的:提交签字完备的《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延长学年申请表》、《武汉科技大学学籍清查告知书》及《武汉科技大学延长学年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进展报告》;

3.申请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可在申请延长的期限内继续在校完成学业。

(二)学生本人提出退学申请的

1.学生填写《武汉科技大学博()研究生退学审批表》及《武汉科技大学非毕业研究生离校通知单》;

2.学院按以上表中相关程序完成审批签字手续后统一报至研究生院;

3.学校行文并进行学籍注销处理。

(三)学校做出退学处理决定的

1.导师同意;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并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由书记和院长分别签署退学处理意见;

3.提交签字完备的《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退学处理审批表》;

4.校长办公会审议后,学校出具退学文件;

5.退学文件及退学告知书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送达;

6.送达结束后,研究生院按有关规定注销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的学籍。其中,有学籍的研究生注销学信网学籍,非全日制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单证硕士)取消学习及答辩资格。

三、其它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着对研究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与每一位超期研究生及其导师联系,尽快查清本学院已超期研究生情况,并按要求严格进行处理;

2.已达到学制规定期限但未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籍清查材料提交时间为201944日;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籍清查材料提交时间为2019430日;

3.各学院(中心)须与上述时间同步将汇总版的《武汉科技大学超学习年限研究生清查工作反馈表》及以上要求的各项材料报至研究生院。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027-68862026

 

附件1:武汉科技大学超年限研究生清查工作反馈汇总表

附件2: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延长学年申请表

附件3:武汉科技大学学籍清查告知书

附件4:武汉科技大学延长学年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进展报告

附件5:武汉科技大学博()研究生退学审批表

附件6:武汉科技大学非毕业研究生离校通知单

附件7: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退学处理审批表

附件8:超期研究生清单(分学院发放)

附件9:武科大研〔201723号《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研究生院

                                           201934

武汉科技大学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学籍清查工作的通知20190304.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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