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关于报送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相关材料的通知

2019-03-11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武汉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武科大研〔2016〕10号)、《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武科大研〔2018〕28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了解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情况,研究生院将对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以及2017级、2018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情况进行全面梳理,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学院针对本学院相关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情况进行系统梳理,报送材料包括:《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单位情况汇总表》、《武汉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1、2)。

2.本次统计的实习实践单位包括:省级研究生工作站、校级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院级研究生实习实践基地以及导师横向项目所依托的企事业单位等。

3.本次统计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情况,主要针对2017级和2018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已经开展实习实践或正在开展实习实践的,请据实填写相关内容,还没有开展实习实践的,请填写拟进实习实践单位、拟实习实践起止时间、拟选企业导师和拟参与项目,不需要填写考核结果。

4.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须完成至少半年的实践,攻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如果学生是分段实践的,请学生将分段实习实践情况填写在一行中,不需分行填写。

5.请各学院于2019年3月28日前,将《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单位情况汇总表》《武汉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情况汇总表》(按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实践管理办公室(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青山校区主楼1510,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邮箱:yjsc@wust.edu.cn)。

6.所报送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相关材料,将作为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目标责任考核的依据,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要求报送。研究生院将结合各学院报送的材料,抽查其真实性,并有针对性的走访调研相关实习实践基地。

联系人:杨 云 联系电话:02768862102

附件:

1.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单位情况汇总表

2.武汉科技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情况汇总表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11日

附件1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实习实践单位情况综合汇总表.xls

附件2武汉科技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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