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2015年12月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有关事宜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务必将本通知精神及与之相关的各文件及时传达到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学院主管领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等。
特别提示:2015年实行答辩后进行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盲审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答辩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5日。
一、答辩资格审查
1、博士研究生答辩资格由研究生院审查,审查材料包括:
(1)科研成果汇总表、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2)论文外审资格审查表、拟聘论文评阅人名单
(3)成绩单
(4)预答辩报告
(5)学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硕士研究生答辩资格由所在培养单位审查,审查材料包括:
(1)科研成果汇总表、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注:1.中文核心期刊见附件)
(2)成绩单
(3)学费缴清审查
3、关于学术成果认定的补充说明:
(1)根据《武汉科技大学学生专利创造活动促进办法》(武科大科[2014]6号)文件精神:“在研究生学术成果认定(包括学位授予)中,获1项发明专利授权(前1)视同1篇SCI(B级)论文;获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1)视同1篇中文核心期刊(C级)论文;已受理1项发明专利申请(前2)视同1篇中文核心期刊(C级)论文。”
(2)鼓励学院制定高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学术成果认定要求,若学院制定的学术成果要求高于学校的基本要求,以学院的要求为准。
二、学位论文评审
1、博士学位论文须聘请5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原则上应为博导)评阅。其中2份明审论文由学院委托导师或学生送审,论文评阅人名单由学院审批且至少有一位外单位专家;另3份盲审论文由研究生院匿名外审。
2、硕士学位论文须聘请2位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有一位是外单位的专家,明审论文由学院委托导师或学生送审,论文评阅人名单由学院审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如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论文由研究生院盲审。
a. 论文抽审结果为匿名外审者:拟申请学位的所有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须参加匿名外审抽查,抽查外审比例为10%(下列b、c、d情况除外);
b. 申请提前毕业者;
c.新导师指导的第一届硕士生;
d. 研究生在读期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
3、由研究生院匿名外审的论文须提交纸质论文和论文评阅书(博士一式三份、硕士一式两份,白色封面装订)至研究生院。
4、匿名外审时间需一个月左右,请按时提交论文。
5、MBA、MPA、社会工作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学位论文匿名外审工作由各专业中心完成,外审比例不低于10%,外审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对外审结果进行抽检。
6、博士论文评阅结果处理办法:
(1) 如5份评阅结果为A或B,论文通过评阅,可以答辩,或按照评阅专家建议少量修改后答辩;
(2) 如1份评阅结果为C,另4份为A或B,论文修改后聘请一位评阅人复评。复评结果仍为C或D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半年后重新申请。
(3) 如1份评阅结果为D,另4份全部为A,论文修改后聘请一位评阅人复评。复评结果仍为C或D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半年后重新申请。
(4) 如1份评阅结果为D,另4份为B及以上,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半年后重新申请。
(5) 如2份评阅结果为C、或1份C另1份D,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半年后重新申请。
(6) 如2份评阅结果均为D,本次学位申请无效,一年后重新申请。
(7) 对学位论文在规定的修改期进行修改后重新申请学位的,如新的评阅意见仍有一份及以上出现C或D等否定性结论,取消申请人学位申请资格。
7、硕士论文评阅结果处理办法:
(1) 如2份评阅结果为A或B,论文通过评阅,可以答辩,或按照评阅专家建议少量修改后答辩;
(2) 如1份评阅结果为C,另一份为A或B,申请提前毕业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半年后重新申请;非提前毕业者的论文修改后聘请一位评阅人复评。复评结果仍为C或D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半年后重新申请。
(3) 如1份评阅结果为D,另一份为A,可以增聘一名评阅人。如评阅结果仍为C或D,则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半年后重新申请。
(4) 如1份评阅结果为D,另一份为B,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半年后重新申请。
(5) 如2份评阅结果均为C、或1份C另1份D,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半年后重新申请。
(6) 如2份评阅结果均为D,本次学位申请无效,一年后重新申请。
三、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1、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都必须通过重复率检测,检测标准如下:
学生类别 处理办法 |
博士 |
学术型硕士 |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 |
在职工程硕士(含同等学力、高校教师) |
检测合格 |
≤20% |
≤20% |
≤20% |
≤25% |
经学院审核同意复检一次 |
>20%且≤30% |
>20%且≤30% |
>20%且≤30% |
>25%且≤35% |
延迟半年重新申请答辩 |
>30%且≤50% |
>30%且≤50% |
>30%且≤50% |
>35%且≤50% |
延迟一年重新申请答辩 |
>50% |
>50% |
>50% |
>50% |
2、拟检测的学位论文均需向学院提交经导师签字同意后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检测的论文内容应为学位论文正文部分(即:第一章至最后一章)。电子版命名方式为:
l 博士:学号-作者-博士-专业-导师.doc/.pdf,如“20060215-张三-博士-机械工程-李四.doc/.pdf”
l 学术型硕士:学号-作者-学术硕士-专业-导师.doc/.pdf
l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号-作者-专业硕士-专业-导师.doc/.pdf
l 在职工程硕士、同等学力、高校教师硕士:学号-作者-工程硕士/同等学力/高校教师-专业-导师.doc/.pdf
l 所有拟检测论文可以是word文档、也可以是pdf文档。图表较多的论文建议采用pdf文档。
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收齐的论文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学院-博士/学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工程硕士/同等学历硕士/高校教师-日期)压缩报送校学位办。
四、注意事项
1、跨学院培养的研究生,其论文送外评审、重复率检测及学位申请等事宜一律在拟授予学位的学院进行。由于各种原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未报送拟授予学位名单,一律不受理学位申请事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加强对研究生在学风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及造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五、附件列表
附件1-各类学生申请答辩流程及所需表格
附件2-中文核心期刊目录
附件3-1 学生科研成果登记表
附件3-2《关于印发武汉科技大学学术期刊分级暂行规定的通知》
附件4-盲审名单样表
附件5-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
附件6-学位档案材料整理说明及模版
六、时间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