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教师申请招收2018级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的通知

2017-02-20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教师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资格年度审核暂行办法》(试行)和《武汉科技大学教师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格年度审核暂行办法》(试行)(武科大研[2016]2号)的规定,从2016年起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年度资格审核,现将我校教师申请招收201 8 级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核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教师申请招生硕士研究生的基本要求详见上述文件的规定,鼓励学科制定高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审核条件。
二、申请程序
1、 个人申请 :拟招收201 8 级硕士研究生的教师填写《武汉科技大学申请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表》或《武汉科技大学申请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科。
2、 党组织审核: 学科将申请材料收齐后交学院党组织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进行审核。
3、 学科审核: 学科成立材料审核小组按照文件规定对申请人的学术能力进行审核。并将满足要求的申请人名单及材料提交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4、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5、公示: 学院将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人员名单及材料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6、 备案 :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填入《武汉科技大学拟招收201 8 级硕士研究生教师名单》于201 7 3 30 日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注意事项
1、 审核方式分为直接认定和非直接认定,请教师们对照文件要求选填表格中的相应内容。
2、请学院先对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当年通过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条件审查的指导教师若需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可直接认定,不需要重复填表。
 
附件:
附件1、武科大研[2016]2号文件
附件2-1、《武汉科技大学申请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表》(直接认定型)
附件2-2、《武汉科技大学申请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表》(非直接认定型)
附件3-1、《武汉科技大学申请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表》(直接认定型)
附件3-2、《武汉科技大学申请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年度审核表》(非直接认定型)
附件4、《武汉科技大学拟招收201 8 级硕士研究生教师名单》
附件5、《关于印发武汉科技大学学术期刊分级暂行规定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1 7 2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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