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3年9月份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别提醒
1、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务必将本通知精神及与之相关的各文件及时传达到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学院主管领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等。
2、盲审论文申请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答辩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8日。
3、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由学院统筹安排,应至少包含一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且导师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二、答辩资格审查
(一)博士研究生答辩资格经所在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报对应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负责审查,审查材料包括:
1、科研成果汇总表、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发表文章期刊及文章检索报告(图书馆办理)
2、学位论文与科研成果相关性审核表
3、论文外审资格审查表
4、成绩单
5、预答辩报告
6、学费缴清证明材料
(二)硕士研究生答辩资格由所在培养单位审查,审查材料包括:
1、科研成果汇总表、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2、学位论文与科研成果相关性审核表
3、成绩单
4、学费缴清审查
(三)关于学术成果认定的补充说明
1、博士和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成果认定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的规定》解释。
2、根据《武汉科技大学学术期刊分级规定》(武科大科发【2020】5号)文件规定:学术论文级别认定以发表当年的期刊分级级别为准,如无当年分级目录,则以发表日之前最近的年份的分级级别认定。各年份的期刊分级级别目录可在图书馆网站上浏览查询。
3、期刊分级目录查询流程:登陆武汉科大学图书馆网站--文献资源--电子资源--武汉科技大学学术期刊分级查询平台。
三、学位论文评审
(一)本次申请的博士、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全部由研究生院送交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评审平台进行匿名外审。
(二)专业学位硕士、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匿名评审。
(三)各级各类学位论文均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并提交盲审论文,具体操作步骤如下(详细说明见附件6):
1、盲审申请: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与学位——学生盲审申请与查询——选择学位申请年月(2023年第三批)——提交申请(待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论文)
2、提交摘要和论文
盲审论文登记与查询——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论文摘要(txt格式,与论文中中文摘要内容一致)和论文(论文需做匿名处理:封面扉页隐去导师姓名、本人姓名、学号和致谢中相关人名,小论文清单中隐去所有作者的姓名并代之以学位申请人在该文中的作者排序,如“第二作者”,PDF格式)
注:各项信息必须准确填写,否则影响送审;录取专业为一级学科的学生,请务必根据论文研究方向选择相应的学科方向(即二级学科)。
3、通知导师审核论文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管理——教师服务管理——论文盲审登记审核—选择“年度批次”(本次是2023年第三批)—选择相应学生——下载论文——对形式(匿名)和内容进行审查——返回系统——点击审核——填写“审核意见”
4、匿名外审初审时间约需35个工作日,请按时提交论文。复审论文另需35个工作日,请注意论文质量。
5、博士、硕士论文评阅结果处理办法:参照《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武科大研[2019]45号)执行。
四、学位信息填报
答辩完成后,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与学位——学位授予数据核对——填写学位基本数据表中所有相关信息——上传照片(必须为蓝底照片,除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单证)和同等学力硕士外其他类型研究生照片必须为新华社采集照片,与学信网照片和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照片一致)——保存——word打印——个人确认签名(必须为本人签名)——提交学位基本数据表到学院。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单证)的学位类别统一选择:3085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其他类型研究生根据对应学科专业选择学位类别)
五、答辩后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1、检测论文提交前,需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学位授予数据的填报和核对工作。
2、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都必须通过重复率检测,检测合格标准见《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武科大研[2019]45号)。
3、检测的论文内容应为学位论文正文部分(即:第一章至最后一章)。电子版提交方式为: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与学位——学位论文查重,根据系统提示提交论文。
提交成功后通知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培养管理——教师服务管理——论文查重审核,对论文进行审核。
六、注意事项
1、学院匿名送审的学生需复审的应先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才能再次送审。
2、跨学院培养的研究生,其论文送外评审、重复率检测及学位申请授予等事宜一律在录取学院进行。由于各种原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未报送拟授予学位名单,一律不受理学位申请事宜。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加强对研究生在学风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及造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七、附件列表
附件1-各类学生申请答辩流程及所需表格
附件2-1 学生科研成果登记表
附件2-2 《武汉科技大学学位论文与科研成果相关性审核表》
附件2-3《关于印发武汉科技大学学术期刊分级暂行规定的通知》
附件3-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
附件4-学位档案材料整理说明及模版
附件5-研究生学位论文在线盲审流程说明
附件6-申请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
附件7-论文评阅、答辩酬金报销单
八、时间安排表
2023年9月学位申请及评定日程安排 |
时间 | 内容 | 负责部门 | 备注 |
6月6-7日 | 学院对研究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 | 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及培养学院 | 博士审查材料:1-科研成果汇总表、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发表文章期刊及文章检索报告(图书馆二楼办理),2-论文外审资格审查表3-交学费收据,4-成绩单,5-预答辩报告,6-论文相关性审核表 注:《博士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查表》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负责审核签字,一级学科所在学院同意送审后,培养学院方能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资格审核。逾期不办理资格审查者,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均不再受理本次答辩申请诸事宜。 |
培养学院 | 硕士审查材料:1-科研成果汇总表、科研成果原件、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2-成绩单,3-学费收据;4-论文相关性审核表 注:逾期不办理资格审查者,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均不再受理本次答辩申请诸事宜。 |
6月8日前 | 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出论文盲审申请 |
| 学位申请年月请选择“2023年第三批” |
6月9日前 | 学院完成研究生的盲审申请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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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前 | 学院将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汇总后交研究生院 | 校学位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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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前 | 各类研究生完成网上盲审论文提交,并告知导师审核 |
| 1.PDF电子版(封面扉页隐去导师、姓名、学号、致谢内容删除,小论文清单中隐去所有作者的姓名并代之以学位申请人在该文中的作者排序,如“第二作者”) 2.提交界面的各项信息必须准确填写 3.录取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请根据论文内容选择相应的学科方向 |
6月29日前 | 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盲审论文审核 | 导师 | 操作步骤见附件6 |
7月初-8月底 | 论文盲审过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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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 | 各类研究生完成答辩前论文重复率检测。 | 学院 | 由学院另行通知,自行安排。 |
9月8日之前 | 各类研究生完成答辩和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学位信息的填报。 | 学院 | 答辩后即可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学位信息的填报和提交电子检测论文 |
9月11日 | 答辩后论文重复率检测 | 校学位办 | 检测要求见上文规定 |
9月13日前 | 学院召开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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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 | 学生提交答辩后材料 | 学院、图书馆 | 具体材料及要求见各类学生答辩程序及所需材料清单(附件1) |
9月15日前 | 各学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 | 校学位办 | 博士简况表、研究生授予学位决议、学术成果汇总表、申请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7)、学位基本数据表、论文提交单等 |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