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6-01-15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2016年6月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有关事宜及日程安排通知如下,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务必将本通知精神及与之相关的各文件及时传达到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各学院主管领导、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等。

特别提醒: 2016年起学位论文全部盲审,盲审论文提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答辩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

一、答辩资格审查

1、博士研究生答辩资格由研究生院审查,审查材料包括:

(1)科研成果汇总表、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2)论文外审资格审查表

(3)成绩单

(4)预答辩报告

(5)学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硕士研究生答辩资格由所在培养单位审查,审查材料包括:

(1)科研成果汇总表、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注:1.中文核心期刊见附件)

(2)成绩单

(3)学费缴清审查

3、关于学术成果认定的补充说明:

(1)根据《武汉科技大学学生专利创造活动促进办法》(武科大科[2014]6号)文件精神:“在研究生学术成果认定(包括学位授予)中,获1项发明专利授权(前1)视同1篇SCI(B级)论文;获2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前1)视同1篇中文核心期刊(C级)论文;已受理1项发明专利申请(前2)视同1篇中文核心期刊(C级)论文。”

(2)鼓励学院制定高于学校基本要求的学术成果认定要求,若学院制定的学术成果要求高于学校的基本要求,以学院的要求为准。

二、学位论文评审

1、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送交教育部论文评审平台进行匿名外审。

2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50%由研究生院送交教育部论文评审平台进行匿名外审(具体名单另行公布);另50%由学院组织匿名评审,评审方式及要求由学院自行制定报研究生院备案。

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高校教师硕士、同等学力硕士由学院组织匿名评审,评审方式及要求由学院自行制定报研究生院备案。

4、研究院送审的论文提交材料清单及要求:

1)PDF格式论文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如:10488_081202_2013000379_LW.pdf (一级学科招生的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填写二级学科)

2)excel 论文送审数据表

请学院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收齐并按博士、硕士分开压缩上报

5、学院送审的论文须提交材料清单:由学院另行通知

6、匿名外审初审时间约需50天左右,请按时提交论文。复审论文另需30天左右,请注意论文质量。

7、博士、硕士论文评阅结果处理办法:参照《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武科大研[2014]6号)执行。

三、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

1、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都必须通过重复率检测,检测合格标准见《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规定(试行)》(武科大研〔2013〕2号):

2、拟检测的学位论文均需向学院提交经导师签字同意后的纸质和电子版。检测的论文内容应为学位论文正文部分(即:第一章至最后一章)。电子版提交方式为:

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与学位——学位论文查重,根据系统提示提交论文。

四、优秀论文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选本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参加评选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应为2015年12月-2016年6月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具体要求详见优秀论文评选通知。

五、注意事项

1、跨学院培养的研究生,其论文送外评审、重复率检测及学位申请授予等事宜一律在录取学院进行。由于各种原因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未报送拟授予学位名单,一律不受理学位申请事宜。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大力加强学风建设,加强对研究生在学风方面的宣传和教育,坚决杜绝学位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出现抄袭、剽窃及造假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事件发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六、附件列表

附件1-各类学生申请答辩流程及所需表格

附件2-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1版、2014版)

附件3-1 学生科研成果登记表

附件3-2《关于印发武汉科技大学学术期刊分级暂行规定的通知》

附件4-论文送审数据表

附件5-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

附件6-学位档案材料整理说明及模版

附件7-二级学科表

附件8-答辩酬金报销单

七、时间安排表

上一条:关于2016年12月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授予余超等11名研究生博士学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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