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陈俊峰研究生博士学位的公示
2017-03-30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武汉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7年3月30日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拟授予陈俊峰研究生博士学位。现公示如下:
材料科学与工程
陈俊峰
公示期自2017年3月30日起至2017年6月29日止,为期三个月。如对以上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7-68862026。
武汉科技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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