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毕业研究生思想教育、派遣工作和离校工作的通知

2012-05-30  点击:[]

有关学院、有关部门:

??? 我校2012届研究生即将毕业。根据安排,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将预定于618日举行,毕业研究生思想教育、毕业鉴定、派遣和办理离校手续等工作须在5月至6月初集中完成。为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组织毕业生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毕业生就业的方针政策,对毕业生进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择业观教育,教育和引导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教育毕业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增强诚信意识,爱护公共财物,不做有损于研究生形象的事。对违反纪律者,要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根据校纪校规处理。

三、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毕业研究生的鉴定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其它相关学籍材料的归档工作,并于67日前将各类归档材料交至研究生处(青山校区主楼151510#)。

四、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要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鼓励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积极就业,争取离校前能落实单位。

五、派遣工作安排。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可办理派遣,首次派遣的报到证发放时间是在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结束后进行。研究生要将就业协议书交至研究生处(青山校区主楼20204#,截止时间为:65日。如在此时间后交协议书,报到证发放时间将比首次派遣的时间延后。

六、离校手续办理。毕业研究生以班级或专业为单位到有关部门统一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毕业生离校的各项组织与服务工作,扎实做好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加强值班,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

七、因延期答辩(毕业)需暂留学校的研究生,请在学院登记办理相关手续。

八、毕业生借用或损坏学校财物的,请在离校前到相关部门办理好赔偿手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应在承办银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贷款确认手续,如不按期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贷款毕业生本人负责。其他校内欠款的毕业生请于规定离校前办理好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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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武汉科技大学2012年毕业研究生思想教育、派遣工作和离校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2:《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离校通知单》(下载地址:http://www.yjsc.wust.edu.cn/download.aspx?filepath=/data/file/2012053012060398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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