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学位法》《关于加快推动博士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 24号)安排,受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主要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学位授权审核、国际大学评价、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等工作。
二、工作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六部分:一是报送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二是报送具有学科交叉研究经验又有指导学科交叉研究生经历的专家,以及交叉关联学科信息;三是报送行业企业专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等所属专家);四是报送具有指导八年一贯制医学教育博士研究生经历的专家、具有八年一贯制医学教育学习经历的专家;五是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学科专业及个人信息;六是清退存在师德师风等不良问题的专家。
三、有关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报送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是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学校将单线发送各培养单位在库“附件1:《专家信息汇总表》”,各培养单位可在现有专家库中新增尚未入库的专家信息(新增专家放最后标黄处理);删除因已离岗、到龄退休、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等原因不愿或不适合再担任专家的相关信息;根据“附件3:数据库数据字典-2025”字段更新完善在库专家最新信息。所有上报信息必须逐字段填报核实,确保全部信息的完整、准确、有效。
(三)今年相关字段较去年变化较大,请根据《专家信息汇总表》相关填报提示和示例进行信息的更新与填报工作。
(四)请各培养单位于2024年3月14日中午12:00前完成专家信息更新、校对与报送工作,并将经培养单位领导审核后的《专家信息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专家信息汇总表》中各字段的含义说明、填写要求及校验规则请参考《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
联系人:朱磊
联系电话:027-68862102 17771879750
电子邮箱:zhuleiwust@qq.com
研究生院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