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2017-10-30  点击:[]

 

一、招生政策
招生工作按“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特殊措施执行。
二、招生生源
1. 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上述地区汉族考生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
2. 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
具体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人才计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 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派遣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报名与考试
1. 报考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到考生生源所在地的省级教育管理部门确认报名资格,并领取《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和网上报名校验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与普通考生的要求一致。
2. 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五、招生计划
我校2018年面向湖北、湖南、内蒙古、宁夏招生,计划为8人。我校现有全日制招生专业(详见《武汉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均可招生。
六、录取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且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在职考生与学校、所在单位和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七、其它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奖励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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