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武汉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前公告

2018-04-04  点击:[]

各位考生:

武汉科技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定于2018413日~14日(星期五、星期六)两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413  上午8:3011:30   考试科目:业务课一

下午2:005:00   考试科目:业务课二

414  上午8:3011:30   考试科目:英语

二、考试地点

武汉科技大学青山校区教四楼附楼5教室(详见准考证)。

考生在考试前一天可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有关情况。

三、注意事项

1. 考生请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准考证(网址:http://yz.chsi.com.cn/,开放下载时间段:44-414日),下载过程中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我校研招办027-68862830

2.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的考生请按照要求发送到wustyjsy@wust.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博士材料”,复试之前必须补齐,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允许参加复试。

3.在教四楼附楼5楼入口处,考生须出示准考证并刷二代身份证,在考场门口接受安检后方可进入考场。入场时间:上午8:00、下午13:30。请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4考场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内有摄像全程监控。

5考场配有无声挂钟,考生自行准备文具,不得携带手表等计时设备及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不得使用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需要使用计算器的科目以准考证上说明为准)。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1844

附件一:

考 生 须 知  

1.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下午5:00前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及有关注意事项。

2.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入场,自觉接受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并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查。入场时间:上午8:00、下午13:30

3.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各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者交谈。

4.考场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内有摄像全程监控。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文具、手表等计时设备及手机等通讯设备进入考场,不得使用带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5.考生答题字迹应工整、清晰,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修正带。考生在答题纸(卡或答卷)上除填写(涂)规定的项目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标记。答案书写在试卷及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6.不到开考时间不得拆启试题袋。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按监考员要求上交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经监考员逐一收回核查无误后,方可离开考场。试卷、答题纸(卡)和草稿纸不得带走。否则,该科目成绩以零分计。

7.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与规则。

8.初试成绩及有关复试事宜请上我校研究生院网查询,网址:http://www.yjsc.wust.edu.cn/  

 

附件二:

考 场 规 则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考试,考生必须诚信应考,服从管理,自觉维护公平公正原则,自觉维护考场良好秩序。考生参加考试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考前15分钟进场铃响,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

二、考生入场除携带必需的考试用品如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或者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已携带的其他物品一律放在考场专设的“考生物品存放处”。

开考后,凡带有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器及与考试相关的书籍、纸条的,不管是否使用、查看,一经发现皆以作弊论处。

考试时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等用品。

三、考生入场后须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监考员核验。

四、监考员发卷时应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领到试卷后不要急于答题,应首先浏览卷面,看科目是否正确,有无缺页、漏印、字迹不清等问题。如有问题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示意,凡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考生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果没有问题,应在试卷指定的位置正确填写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不得在非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凡漏填、错填姓名、准考证号或填写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将作为无效答卷处理。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不得提前答题。

六、客观题答题卡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中性笔直接在答题卡上作答。不得用铅笔、红色墨水笔答题。涂卡时应按要求将涂点涂满、涂实,否则计算机扫描不清将会影响得分。答主观题时务必书写工整、整洁,并将答案答在相应答题区域内。字迹潦草影响评阅得分的由考生本人负责;答错答题区域的不给分;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一律不给分。不得在答卷上书写与考试内容无关内容,不得在非答题区域书写任何内容,否则将以在答卷上做标记论处。

七、考试时须保持场内良好秩序。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不得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有其他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八、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内方可交卷离开考场。不得在此之前交卷。

九、考试结束铃响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在原座位坐好,待监考员回收试卷、答卷、草稿纸等并确认无误后,按监考员指令顺序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离开考场后应迅速走到考场警戒线外,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

凡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的,一律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教育部诚信电子档案。教育部诚信档案记录保存多年,招生院校和用人单位均可查阅。  

 

  没有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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