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接收专业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项目管理等四个专业学位外】均可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二、申请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2019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具有科研潜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学风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接收程序
1、 申请者于2018年10月25日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上填报武汉科技大学相关专业志愿。
2、经招生学院对申请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推免服务系统”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复试。
3、经学校审核,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复试合格的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
四、资助体系
(一)国家资助
1、按照国家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和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校研究生进行资助,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年。
2、学校配合金融机构为部分生活困难硕士研究生提供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人·年,具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校资助
1、学业奖学金:
8000元/人·年,一年级推免生100%覆盖;二、三年级实行动态调整,一等学业奖学金为12000元/人· 年,二等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人· 年,三等学业奖学金为4000元/人·年,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2、新生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一等:20000元/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我校接收的“985”、“211”高校推免生;
②按取得推荐资格时本科阶段学分绩点排序,专业排名前1%或专业第1名的非“985”、“211”高校的推免生。
二等:7000元/人,除获得一等新生奖学金外的其他推免生100%覆盖。
3、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助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给予资助,不少于500元/人·月。
4、导师科研津贴:导师根据课题研究的工作量给予研究生相应的经费资助。
5、硕博连读研究生资助:
推免生在复试时可向学校提出硕博连读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照“本—硕—博”贯通模式培养,本科阶段可修读研究生课程并享受学校5000元资助,取得硕士学籍后一次性发放,同时享受相应待遇,在读研究生期间学校可资助其出国交流、学习。
(三)社会资助
学校设有“许家印”、“科力生”、“铌钢”、“武钢”、“涟钢”、“濮耐”、“首安”等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每年评审一次。社会奖学金中,特等奖学金最高为1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最高为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最高为3000元/人。
(四)国际交流
学校大力支持研究生赴国际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进行短期访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研究生资助可达1万元/人,出国(境)短期访学研究生资助可达3万元/人,具体按照《武汉科技大学资助研究生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及短期访学管理方法》执行。
学校重点支持推免生到美国华盛本大学、美国桥港大学、美国罗杰威廉姆斯大学、英国伯明翰城市大学、德国弗莱贝格工业大学、日本茨城大学、日本福井大学、日本北见工业大学、韩国汉阳大学、奥地利莱奥本矿业大学等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交流、学习。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传真):027-68862830
网 址:http://ysxy.wust.edu.cn/
附件:1-武汉科技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挂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