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工程硕士专业(领域)的通知
2009-12-2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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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9]25号文件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精神,学校拟开展2010年工程硕士专业(领域)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工程硕士专业(领域)必须有工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主干学科支撑(具体见附表);有一定数量的既有工程实践经验,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指导教师。
二、时间安排
学院在12月28日之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包括电子版)以及申报专业的生源分析报告交至研究生处审核。
邮箱:413908845@qq.com,联系电话:6886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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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处
??????????????????????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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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0年申报工程硕士专业(领域)网报系统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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