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关于资助“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的通知

2017-06-29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快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培养具有国际学术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资助 “拔尖人才培育计划” 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
学校拟资助 “拔尖人才培育计划”所有 硕士研究生 赴国(境)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短期研修, 时间一般为3-6个月。
二、申报条件
1、 武汉科技 大学 已取得学籍的“ 拔尖人才培育计划 ”硕士研究生 基本 完成课程学习 并进入论文研究阶段,成绩优秀,专业基础扎实。
2、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出国要求。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
4、出国(境)研修计划应与本人的学位论文紧密关联。
5、回国(境)时间距毕业答辩时间3个月以上。
6、国(境)外接收单位应是国际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接收学科应在相关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国(境)外导师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负责指导资助对象访学期间的学习和科研工作。
7、原则上每位 研究生 导师每年只能推荐 1-2 研究 生申请本项目资助,每名 研究 生在学期间只能享受一次公派资助。
申请程序
1、申请人经导师同意,可以向所在学院提交如下书面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1) 《武汉 科技 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 1
(2) 国(境)外导师 基本情况 ,内容应包括姓名、专业、所在院校、职务、学术建树及近年来的 研究成果 等情况
(3)国外访学单位的同意接受函、邀请信;
(4)申请人科研成果清单及科研成果复印件;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2、 派出时间 201 7 1 0 ,资助对象 凭国外访学单位的同意接受 函、邀请信, 按学校规定办理各项手续,逾期未成行者,视为放弃资助资格。
三、资助内容和资助额度
1、主要资助 “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研究生 短期出国访学的国际旅费和生活费补贴,每人最高资助额度合计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国际旅费在学校规定的最高限额内,凭票据实报销一次国际往返经济舱机票,最高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生活费由学校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资助标准的40-50%,给予部分资助。
2、资助期限为3-6个月,超出期限的生活费由研究生个人承担,或者是国外接收单位和校内导师配套资助。
四、考核和评估
1、 “拔尖人才培育计划” 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结束前,应按照访学计划进行总结, 认真填写《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评估表》(附件2)。 经审核或评审通过后,凭相关票据到财务处报销资助经费。
2、资助对象应在返校后两周内向研究生院提交短期出国访学总结报告(如讲义、PPT、照片等),并在返校后一学期内做一场公开访学报告。
3、 “拔尖人才培育计划” 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期间或之后,在发表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时,应注明 “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专项经费资助”,且资助对象的署名单位应为武汉科技大学。
4、 希望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宣传、鼓励和动员广大导师和研究生申请该项目 ,并认真组织好,资助学生返校后的考核、宣讲等工作。
研究生院  教务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 6 月2 3
附件:
1、 《武汉 科技 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 (境) 研修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 1
2、《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项目评估表》(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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