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快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培养具有国际学术视野的拔尖创新人才,经研究决定开展资助
“拔尖人才培育计划”
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助计划
学校拟资助
“拔尖人才培育计划”所有
硕士研究生
赴国(境)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短期研修,
时间一般为3-6个月。
二、申报条件
1、
武汉科技
大学
已取得学籍的“
拔尖人才培育计划
”硕士研究生
,
已
基本
完成课程学习
并进入论文研究阶段,成绩优秀,专业基础扎实。
2、身体及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出国要求。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外语交流能力。
4、出国(境)研修计划应与本人的学位论文紧密关联。
5、回国(境)时间距毕业答辩时间3个月以上。
6、国(境)外接收单位应是国际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接收学科应在相关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国(境)外导师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负责指导资助对象访学期间的学习和科研工作。
7、原则上每位
研究生
导师每年只能推荐
1-2
名
研究
生申请本项目资助,每名
研究
生在学期间只能享受一次公派资助。
三
、
申请程序
1、申请人经导师同意,可以向所在学院提交如下书面申请材料,经学院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1)
《武汉
科技
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研修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
1
)
;
(2)
国(境)外导师
基本情况
,内容应包括姓名、专业、所在院校、职务、学术建树及近年来的
研究成果
等情况
;
(3)国外访学单位的同意接受函、邀请信;
(4)申请人科研成果清单及科研成果复印件;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2、
派出时间
自
201
7
年
1
0
月
起
,资助对象
凭国外访学单位的同意接受
函、邀请信,
按学校规定办理各项手续,逾期未成行者,视为放弃资助资格。
三、资助内容和资助额度
1、主要资助
“拔尖人才培育计划”研究生
短期出国访学的国际旅费和生活费补贴,每人最高资助额度合计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国际旅费在学校规定的最高限额内,凭票据实报销一次国际往返经济舱机票,最高不超过1.5万元人民币。生活费由学校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研究生资助标准的40-50%,给予部分资助。
2、资助期限为3-6个月,超出期限的生活费由研究生个人承担,或者是国外接收单位和校内导师配套资助。
四、考核和评估
1、
“拔尖人才培育计划”
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结束前,应按照访学计划进行总结,
认真填写《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评估表》(附件2)。
经审核或评审通过后,凭相关票据到财务处报销资助经费。
2、资助对象应在返校后两周内向研究生院提交短期出国访学总结报告(如讲义、PPT、照片等),并在返校后一学期内做一场公开访学报告。
3、
“拔尖人才培育计划”
研究生短期出国访学期间或之后,在发表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时,应注明 “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专项经费资助”,且资助对象的署名单位应为武汉科技大学。
4、
希望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宣传、鼓励和动员广大导师和研究生申请该项目
,并认真组织好,资助学生返校后的考核、宣讲等工作。
研究生院
教务处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7年
6
月2
3
日
附件:
1、
《武汉
科技
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
(境)
研修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
1
)
2、《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项目评估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