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
武科大研〔2017〕23号
)文件精神
,
为
进一步
加强和规范研究生
学籍学历管理
工作
,我校将对超过
学制及
学习年限
的研究生及
休学期满未按期复学的
研究生进行学籍清查工作
。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籍清查要求
1.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文件中关于研究生学制及学习年限的规定,即:博士生基准学制为
3年,硕士生基准学制为3年(社会工作为2年);博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硕士生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2.
已经达到学制规定期限不能毕业的研究生,应当
及时
办理延期手续,
并填写《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延长学年申请表》(填表时应注明需延长时间)
。
3.
基于历史原因,现已超过最长学习期限,但目前正在积极进行论文工作,在征得导师和所在
学院
同意情况下,本人已正式向学院和研究生院提交特别延期申请及论文进展详细报告
和
《
武汉科技大学学籍清查告知书
》的
,研究生院可视具体情况准予再延
期3~9
个月,此类延期者在批准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一律作
取消学籍
处理
。
4. 超过休学期限未及时办理复学的研究生未作出特别说明者,按取消学籍处理。
5. 2017年清理遗留问题:对于2017年已填写过延长学年申请表和告知书的学生,如未在告知书规定期限内完成学业亦未作出特别说明者,则按告知书内容做取消学籍处理;对于需要退学的,请填写《武汉科技大学博(硕)研究生退学审批表》及《武汉科技大学非毕业研究生离校通知单》,完成退学申请手续;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籍清查结果处理
1.
截至到20
1
8年5月
15
日,研究生未办妥延期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由各学院通知其本人或在学院网页公布名单2周后,由学生本人提交
退学
申请或由学院提出对其退学处理的意见,经导师
同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研究生院备案处理。
2.
各学院要
高度重视,本着对
研究生负责、对学校
负责的态度,与每一位超期研究生及其导师联系,尽快
查清本学院已超期研究生情况,并按要求严格进行处理。
3 .
研究生导师
要加强
对超期研究生
的
指导,敦促超期研究生抓紧完成学业。
三、其他
1.
本次清查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
8
年
5
月
15
日。请各单位根据本院清查情况,填写附件中的
《武汉科技大学
超年限清查工作反馈表
》,将此表与
《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延长学年申请表》及
《
武汉科技大学学籍清查告知书
》纸质版(签字盖章)及电子版一并交至研究生院
。
2. 凡个人申请退学的,须同时提交《退学审批表》和《非毕业研究生离校通知单》。
联系人:郭老师,联系电话:
027-
68862026。
附件
1:《
武汉科技大学学籍清查告知书》
附件2:《武汉科技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延长学年申请表》
附件3:武汉科技大学延长学年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进展报告
附件4:武汉科技大学博(硕)研究生退学审批表
附件5:武汉科技大学非毕业研究生离校通知单
附件6:武汉科技大学超年限研究生清查工作反馈汇总表
附件7:超期研究生清单(分学院发放)
附件8:武科大研〔2017〕23号《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研究生院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