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学位〔2016〕5号
有关高等学校:
我省2016年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结果已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同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6〕23号)精神,现将在鄂高等学校2016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下达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撤销的学位授权点的招生及在学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办法》的规定进行。
附件:1、2016年湖北省经动态调整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清单
2、2016年湖北省经动态调整增列的学位授权点清单
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